关于广州商学院法学院2017-2018学年学校评优结果公示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年评优奖励办法》的评优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由法学院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经过班级评优工作小组推荐候选人,再由年级评优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比例或名额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和方法确定拟推荐学校评优人选名单,上报我院学年评优工作学年评优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法学院拟推荐学校评优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日至9月14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到第七教学楼105向年级辅导员梁嘉仪老师、李华学老师、肖丽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