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法学专业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郑 毓 枫
一、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错位
传统法学教育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重理论讲解,轻实践培训;重法条注释,轻法律精神的培养;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能动性;重考试,轻能力;重考试分数,轻素质提高;以及重教育活动的秩序化和规范化,轻学生个性的张扬、道德品质的培养等做法,与法学教育的目标相距越来越远,甚至阻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笔者认为,法学专业教育目标必须与时俱进,必须符合法学教育内在的发展规律,现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