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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2010年12月)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专业建设,培养高级实用型法律人才,法律系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来自广东省委党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武汉大学等多所高校的院长、教授、副教授组成。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职称/职务

陈文椿

广东省委党校

教授/系主任

吴兴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教授/专业负责人

程信和

中山大学

教授

曾添贵

广东省司法厅

副厅长

梁震

广东省司法厅

副厅长

马文元

广东警官学院

教授/副院长

陈咏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副教授/副主任

李建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副教授

刘冰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二、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当密切关注法学专业建设发展动态,及时发现专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集体讨论或书面建议等形式对法学专业建设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

2.负责决策专业建设的重大事宜。

3.定期对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