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一、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错位
传统法学教育重知识传授 , 轻能力培养;重理论讲解 , 轻实践培训;重法条注释 , 轻法律精神的培养;重教师的讲授 , 轻学生的能动性;重考试 , 轻能力;重考试分数 , 轻素质提高;以及重教育活动的秩序化和规范化 , 轻学生个性的张扬、道德品质的培养等做法 , 与法学教育的目标相距越来越远 , 甚至阻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笔者认为 , 法学专业教育目标必须与时俱进 , 必须符合法学教育内在的发展规律 , 现行不适时的法学教育目标必须得到修正。
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