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2022年被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录取,并在司法警务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考试内容
1.民法的概念
2.民法典
3.民法的调整对象
4.民法的基本原则
5.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6.民事权利的概念
7.民事权利的类型
单元二民事主体
1.监护的概念
2.监护的设立
3.监护人的职责
4.监护的终止
5.宣告死亡的概念
6.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
7.宣告死亡的效力
8.死亡宣告的撤销。
9.法人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10.法人的分类
1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责任能力
12.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13.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14.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15.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6.合伙债务的承担
单元三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4.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6.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7.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生效、被认定无效、被撤销的法律效果
8.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9. 代理的类型: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10. 狭义无权代理的概念、类型、效果
11. 表见代理的概念、法律要件、效果
单元四时效与期限
1.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3.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5.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6.期间的计算方法
三、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民法原理与实务总则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