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广东省政府参事、原民盟广东省委员会专职副主席王则楚先生应邀莅临我院为法律系全体师生做“如何建设幸福社会”的主题讲座。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主要有:法律系陈文椿主任、陈咏梅副主任、陈秀图副主任、专任教师及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该讲座由陈咏梅主持。
讲座伊始,王则楚通过对十八大报告中有关建设幸福生活的解读,利用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的观点“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有各自的不幸”,引出“建设幸福生活已成为时代建设的又一重要目标”的论点。同时,王参事还强调“收入增长若赶不上GDP的增长,则算不上是幸福”并提出“未来的发展是良性的GDP发展”等鲜明观点。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一种享受,是美的享受。王参事用他幽默、风趣的语言从社会主义本质、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我们阐释了什么是幸福,如何建设幸福社会,并强调“空想的幸福观要向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幸福观转变”。其学识之渊博、见解之深刻,不得不让人叹服。让与会的师生们对幸福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
最后,王参事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结论:幸福是人类时代的追求。并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共同探讨如何追求幸福。讲座过后,每一位师生都深有感悟,获益良多。相信通过本次讲座,我们更加清楚自己所要追求的幸福。
(王则楚先生正在做讲座)
(王则楚先生与嘉宾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