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学生了解法律最新动态,学习物权法最新司法解释,掌握专业学习方法,法律系团委于4月21日下午在D202举办“师生零距离”法学知识交流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讲人为法律系王嘉良老师,大二、大三的学生参与了此次交流会。
王嘉良老师围绕三个重点开展本次讲座:第一是登记与物权归属的关系;第二是特殊动产的善意第三人问题,老师通过几个例子并且结合法条进行深度讲解,在场的学生们积极的向老师提问;第三是合同效力与善意取得,通过“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这四个关键词结合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进行深入讲解。最后,在师生互动的环节中,学生们积极向老师提问,王嘉良老师均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在场学生表示受益匪浅。
本次活动通过轻松的交流方式,营造了一个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同学们对专业的理解,加强了师生的联系。同学们表示会努力学习法学知识,关注法律的最新立法司法动态。
王嘉良老师讲解司法解释
学生认真听讲
师生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