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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赴萝岗区人民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10月30日,法律系师生应萝岗区人民法院邀请于法院开放日当天为萝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萝岗区火村小学学生约60人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展示一桩因同学间打斗造成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广东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场对本次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模拟法庭活动是我系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系对此次模拟法庭活动高度重视,系主任指派欧洁梅、玉品建、吴海岸老师担任此次活动的学术指导教师,精选了我系15名学生担任模拟法庭不同角色,经近一周的精心准备,在陈秀图书记带队下于周三上午十点在萝岗法院第十法庭正式开庭。

    本次模拟法庭严格遵循了正式的审判流程。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规则后,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入庭,审判长敲击法锤,正式开庭。审判长询问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在宣读了法庭事项和被告人权利后,法庭调查正式开始。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两公诉人和两被告辩护人就两被告人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调查和取证。而后的法庭辩论环节,两公诉人和两被告辩护人就两被告人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结合案情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等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对造成被害人轻伤表示深深的忏悔,认为自己作为一名中学生在看到自己的好同学、好朋友被打时不应出手打伤人,希望法庭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两被告人陈述完后,法庭暂时休庭。在合议庭合议期间,我们设置了有奖问答的游戏环节。我系学生针对庭审案情与小学生们进行了友好活跃的互动问答,得到了小学生们的热烈回应。最后,在审判员对两被告进行了法庭教育后,审判长进行了当庭宣判。至此,模拟法庭活动圆满结束。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是我系探索整合社会资源进行“开发式”办学、体现“厚基础、重实践、宽视野”的办学特色的一次成功的实践教学活动,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庭庄严肃穆、法官公正严明、公诉人秉公执法、辩护人依法辩护、被告人当庭认罪,向未成年学生展现了法律正义精神,普及了基本法律知识,旁听人员现场感受司法的公正,感受法律的尊严,提高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系学生亦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活动熟悉了庭审程序,加深了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认识,开阔了法律观察视野,提高了司法实践能力。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