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法律系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队伍再次来到广州市萝岗区镇九龙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志愿者12名,由法律系党总支陈秀图书记、专业教师李晟、杨海霞、辅导员张仁瀞和祝建波带队及担任指导老师。同时,广州市萝岗区九龙司法所所长汤伟灵也对此次活动进行指导。
在矫正活动过程中,志愿者们分成6组分别对点6个矫正对象开展矫正工作。志愿者们在开展工作前通过查阅矫正对象的资料,对各自的矫正对象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在矫正过程中,矫正的形式主要都是通过聊天的方式进行,每一小组的志愿者都能够充分与各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的交谈,与矫正对象之间建立各种交流平台,比如通过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地询问矫正对象目前的生活状况,个人思想等相关的情况。同时,志愿者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向矫正对象讲解与其生活有关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使矫正对象能够不断接受到法律的熏陶,深刻地从心理、行为上认识到自己过去所犯下的错误。在指导老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指导下,每个小组都能顺利地完成本小组的矫正工作任务,做到真正意义上地帮助矫正人员从“犯罪人”走向“社会人”。
本次社区矫正志愿活动是2013年9月我院法律系与萝岗区司法局共建社区矫正活动基地的工作延续,我院法律系将推动实践教学活动深入开展,在专业教学与社会志愿服务结合中开创法学人才培养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