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广东广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州市黄埔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广州市黄埔区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赖莉青律师到法学院进行旧村居改造相关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唐犀主持,全体教师参加了讲座。
赖莉青律师从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出发,梳理了黄埔区目前在旧村居改造方面的政策以及实务中面临的问题。她从旧村居改造中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关系入手,详细阐述了通过集体决议达到全体村民80%同意后进行拆迁的改造步骤,并解读了粤高法【2012】217号文,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以及粤府【2019】71号文等法律文件。讲座结束后,赵家琪院长、郭克强副教授等学者与赖律师进行了交流,着重讨论明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对旧村居改造工作的影响问题。袁木玲老师也结合自己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经验与法学院各位教师进行了分享。
此次讲座是法学院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的有益探索,也是为承接黄埔区委政法委委托横向课题《黄埔区“城中村”旧村居改造过程中法律难点问题与对策研究》进行的前期准备。法学院作为广州市法学院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单位,积极配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决胜三年完成旧村拆迁攻坚任务护航保障工作,将进行深入的调研并提供智力成果支持,服务黄埔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赖莉青律师讲座现场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