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商学字[2021]20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等工作程序,我院共237名同学通过国家助学金初审。现将法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名单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1月08日至11月10日)以实名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不署实名概不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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