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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期中教学研讨课,寻求应用型本科法学课堂教学之路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法学院于4月18日至4月20日开展了期中教学研讨课活动。本次教学研讨以公开课和研讨会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先有四位新入职教师进行教学公开课,而后学院召开专门的教学研讨会,由四位授课教师说课、听课教师评课的方式进行。

  本次教学研讨课涉及四门课程:唐犀老师的《经济法》、李慧老师的《国际私法》、陈芹老师的《刑法实务》以及李苑老师的《行政法实务》。这四门课程不仅涉及到法学专业课程,还涉及到非法学专业课程;不仅涉及到理论课程,还涉及到实务课程,对于应用型本科法学课堂教学的研讨,具有代表性。唐犀的《经济法》面向金融学院的学生,法学功底较弱,过于深入的理论讲授反而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因此,唐犀老师因材施教,主要采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进行教学;《国际私法》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李慧针对三年级学生的特征,系统性讲解知识点,突出重难点知识学习;陈芹的《刑法实务》课程不再局限于实务课程的传统案例教学,其结合社会热点真实案件,以3分钟视频辅助穿插教学之中,将知识点融合到社会实践当中,激发学生思维的主动性;李苑在《行政法实务》课程中,更多地采用了反问与设问的语言艺术,富有激情地引导学生围绕着相关联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场景式的设问引导学生跟着老师的思路走,对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研讨会上,法学院全体教师听取四位授课教师的说课后,一致认为,四位教师对于所任课程的教学设计合理,能够结合课程内容,合理安排授课时间和具体知识点的讲授;多媒体课件的制作精美,能够使用标红标绿等方式突出关键词句,有利于同学们的理解;授课精神饱满,富含激情,语音语调合适,架构清晰,重点突出,注重与学生的互动;授课方式因材施教,对于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程度的授课方式,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引发学生思维主动性。教务处处长助理何茂炳老师以及督导办柯可老师对此予以认可,并且还提出,陈芹的实务课程,不再局限于理论或案例教学,对于开辟新的实务教学方式有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值得参考与借鉴。

  本次研讨会,通过听课、说课、评课的方式,促进了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从中学习到他人的优点与自己有待加强之处,推动了法学院应用型本科法学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
 

四位授课教师的授课现场

 

教务处处长助理何茂炳老师点评

 

督导办柯可老师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