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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做客“广商法学讲堂”解读粤港澳大湾区法制治合作和规则衔接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拓宽师生的学术视野,提高我院师生对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了解。法学院于5月24日晚在第八教学楼204室举办了“广商法学讲堂第十讲”,主题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制治合作和规则衔接”。特邀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港澳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深圳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邹平学教授来我校开展讲座。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陈秀图、教学副院长于明清、国际经贸规则专业负责人于志宏教授、范姣艳教授、于泽博士及220名学生代表参与了此次学术讲座。讲座由于志宏教授主持。

于明清副院长对邹平学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法制治合作和规则衔接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同学们从“粤港澳大湾区法制合作与规则对接”的精彩讲座中学习到相关知识,为大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邹平学教授就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与规则对接这一主题进行了一系列阐释,并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现实状况与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运行模式。

首先,邹平学教授从国家战略发展及市场一体化等角度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重在规则衔接进行重点阐释。此外,邹平学教授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的总特点,主要表现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三个关税区和三种货币。他指出港澳与珠三角九个城市之间在法律体系、立法权方面存在明显分割,两地法律法规规章存在较大差异甚至是冲突。

此外,邹平学教授认为,促进双方趋同有以下三条路径:一是要在中央主导和协调下充分积极发挥地方主动性和能动性来谋划制度机制顶层设计;二是要加强中央立法和地方区域立法;三是要促进三地民商事规则对接;四是要抓住重点,以创新思维实现规则的贯通、接通、变通。分类指导下,实现规则多样化的衔接模式:趋同、叠加、互补、融通。

最后,邹平学教授认为解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与规则对接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应深刻认识到以下几点:法治差异不是合作与融合的根本性障碍;是否具有合作与意愿和融合驱动力是关键;即使制度无差异的各地方,如不愿合作,也会以邻为壑;培养合作意愿,强化合作责任感,形成融合共识,寻求利益共同点。

于志宏教授做学术总结发言,其认为本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与规则对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其中存在的挑战和问题也有了初步的认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与规则对接任重道远,需要各方“求同存异”,培养合作意愿,也希望同学们今后能努力学习相关知识,为大湾区建设奉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促使同学们感受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将来的学习、工作、生活规划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当好大湾区建设的传播者、践行者。“广商法学大讲堂”的持续性开展,将带领广商学子开拓视野,丰富知识体系,培养各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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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清副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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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学教授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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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宏教授作学术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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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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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