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我院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和氛围,提高我院学子的法学素养,培养学生对法学的热情,法学院于5月16日晚在第四教学楼316教室组织开展了第三十四期博士学术沙龙活动,本次博士学术沙龙活动的主讲人有王楚云博士、王柏涵博士和陈卓生博士。
王楚云博士详细阐述了无面额股的含义和本质。他指出,无面额股区别于传统的面额股,其核心在于股份仅代表公司的资本单位符号,而不再具有固定的货币金额。这一制度设计旨在提高企业的融资灵活性,避免因面额限制导致的资本运作障碍。他进一步解释了无面额股的法律基础和实务应用,引用了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和实践,帮助与会者全面了解这一制度的国际背景和发展趋势。在讨论无面额股的正当性时,他还特别提到禁止折扣发行规则的扬弃。他指出,传统的禁止折扣发行规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限制企业的融资能力,尤其是在企业经营困难时期。无面额股制度的引入,有助于企业在面临资金需求时,更灵活地进行资本运作,满足市场变化的需求。此外,王楚云博士还深入探讨了无面额股与注册资本的互动关系,以及在无面额股模式下股东责任边界的调整建议。他强调,新《公司法》采用的不真正无面额股模式,要求在发行结束时确定每股代表的注册资本金额,确保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王柏涵博士阐述了资本市场的急速发展会自下而上的促使商事法律制度的变革,随着股权投资的蓬勃发展,单一的普通股制度已不能满足投资者的差异化需求。我国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类别股的种类、表决权制度等进行了规范,初步构建了类别股制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和投资者的投融资多样化需求。
陈卓生博士围绕规则、情境和人性的嬗变展开讨论。首先,他通过介绍了斯坦福大学监狱实验和米尔格拉姆电击实验,分析了情境因素和心理机制对人性嬗变的影响,包括社会压力、个人遭遇、权力腐蚀、认知失调、情感麻木和权威服从等。此外,他还通过实验揭示了人性中的恶与权威服从现象。最后,他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引导学生思考好人变恶的原因和教训,并提出个人和社会的启示与建议。
此次博士学术沙龙活动,展现了法学院深厚的学术底蕴,扩大了同学们的知识面。对于促进法学院涵养学术生态,开拓同学们法律视野有着重要意义。法学院未来会继续开展博士沙龙活动,为学术交流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交流平台。
王楚云博士主讲
王柏涵博士主讲
陈卓生博士主讲
博士学术沙龙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