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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动态

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广商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制度型开放战略部署,积极响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国际法治的实践需求,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交流平台。12月20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主办,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承办,广州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商学院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院、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国际经贸规则专题研究委员会协办的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广州商学院求真文化中心成功举办。

年会以“制度型开放与国际法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湾区方案”为主题,围绕联合国80周年的回顾与展望、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与发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型开放、国际争端解决新发展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张亮同志、广州商学院常务副校长何柏略同志、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颜勇同志、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肖永平同志、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瑶同志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来自省法学会、省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师生代表约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上,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张亮在致辞中指出,他对年会召开表示祝贺,向与会嘉宾及支持省法学会工作的各界朋友致谢。张亮指出,当前国际竞争聚焦制度、规则与法律之争,此次年会以“制度型开放与国际法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湾区方案”为主题,契合国家战略与广东发展实际。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二是坚持知行合一,立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深化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等问题研究;三是强化人才培育,探索协同培养机制,打造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最后,张亮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广州商学院常务副校长何柏略代表承办方致辞。他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指出,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开放的核心方向,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与国际规则衔接对中国式现代化至关重要。他介绍,2023年学校在省内率先设立国际经贸规则专业,通过双语教学、“向日葵大学堂”等实践项目培养复合型人才。建立学科融合科研机制,聚焦湾区判决流通等重点方向,在“一带一路”法治等领域获初步成果,且主办多场全国性学术会议。何柏略表示学校将以此次年会为新起点,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输送人才、贡献智力支持,并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颜勇在开幕式上发言。他分享了我国2025年1月至11月贸易顺差与广州外贸进出口额均创历史新高,凸显涉外法治领域的发展潜力。随后介绍广州律师协会基本情况,目前律师人数达29777人,律所1149家,规模稳居全国第三。协会在涉外法治领域成果丰硕,成立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与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及近10家主流仲裁机构建立合作,连续3年服务5届广交会,并组织涉外律师赴境外开展高端仲裁培训。颜勇表示协会希望与国际法学研究会在学术研究、课题共建和人才培养方面深化合作,弥补学术资源短板,并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肖永平在开幕式上发言。他感谢会议组织并提及这是两省国际法研究会的首次交流,回顾了武汉大学与中山大学自上世纪80年代法学教育恢复以来在师资交流、学生培养等方面的长期合作历史,期待未来两省高校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合作。随后围绕“制度型开放、中国式现代化、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关键词展开,指出制度型开放已从生产要素流动转向规则标准开放,需以法治为保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强调改革与开放协同、体系化推进及统筹国内与涉外法治。肖永平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在不同法律体系融合上的先行探索意义,可为国家对外开放提供示范经验,并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瑶在开幕式上发言。她对与会嘉宾及承办、协办单位表示感谢,并感谢肖永平会长的指导。黄瑶总结了2025年工作成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化相关研究;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开展课题研究,多项成果获领导批示并被立法采纳;拓展国际交流,学术著作被多国图书馆收录;注重人才培养,推动高校课程建设;强化组织建设,近五年承担多项各级课题,成果丰硕。同时她提出对2026年的展望:研究会将聚焦制度型开放、国际规则对接等前沿议题,搭建更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战略和大湾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最后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本次年会设置主旨报告及平行论坛两大环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围绕核心议题作专题报告,展开深度交流。主旨报告由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唐犀教授主持,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核心议题分享前沿观点。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吴兴光教授以《广东省国际法学研究会早期的历程》为题作报告。他围绕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的发展历程展开回顾,研究会于上世纪90年代创立,初期依托省法学会律所收入开展活动,1995年改选采用总干事制,吴兴光本人当选第二届总干事并连任,期间于2003年举办了规模达二三百人的大型研讨会。同时,他重点提及研究会培养出多位国际法领域杰出人才,相关学术专著曾获省级法学成果一等奖。吴兴光强调,研究会始终秉持以问题为导向、务实求真的学术传统,倡导脚踏实地做学问、不怕坐冷板凳,深入钻研实际问题,为国为民做贡献,同时展望未来将持续涌现更多优秀学者,延续优良学术作风。

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院院长于志宏教授以《“国际经贸规则”专业与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为题作报告。他指出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存在数量、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需求迫切。于志宏介绍,广州商学院法学院规模较大,2023年开设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已通过省教育厅合格评估,成立相关专题研究委员会,还举办学生征文比赛助力人才培养。他指出,该专业源于国际经济法,但需突破传统学科框架,当前存在人才供需缺口大、课程设置无统一标准等问题。此外,于志宏提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周期长、领域宽、成本高的特点,相关专业建设仍处于摸索阶段,期待各界专家学者提供指导与支持,助力专业完善与涉外法治人才服务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及涉外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

中山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郭萍教授以《我国〈海商法〉修订:背景、主要变化及焦点问题》为题作报告。她梳理了立法史、修订背景、核心变化及焦点问题。郭萍介绍,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于2024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法律从15章278条增至16章310条,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专章及电子运输记录制度,统一国内与国际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增设涉外法律强制适用及对等反制条款,同时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平衡各方利益。郭萍还提及修订中涉及的内河运输适用、船员公约衔接等焦点问题,指出部分争议尚未完全解决,后续需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此次修订对航运贸易高质量发展、海洋生态保护及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树教授以《西方国家冻结外国国家财产的国际法话语及中国应对》为题作报告。他指出,俄乌冲突后西方国家冻结俄罗斯央行资产等行为,对国家财产豁免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挑战,西方通过豁免规则例外、合法干涉、反措施三种理论为其行为建构合法性。徐树逐一驳斥这些理论,强调央行财产应享近乎绝对豁免,冻结行为违反不干涉原则,且难以满足反措施的法定条件。他提出中国应对路径:区分管辖与执行豁免,防范国家豁免与国家责任被任意挂钩,合理运用我国《外国国家豁免法》中的对等原则,在坚守主权豁免底线的同时,保留防御性反制空间,维护国家海外财产安全与国际法治秩序。

深圳大学法学院张淑钿教授以《粤港澳大湾区继承判决流通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为题作报告。她指出,随着大湾区资产跨境流动和人口老龄化加剧,跨境继承判决认可执行需求激增,但两地现有三项司法协作安排均排除继承案件,且现有流通路径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缺乏既判力等缺陷。同时指出,构建新制度需协调两地继承程序和管辖权的核心冲突。张淑钿提出的解决方案为构建多元流通体系:一是新增继承判决认可执行路径,实现一地判决两地认可;二是修改现有公证、认证程序,将相关判决纳入;三是保留证据采信路径;四是未来联合澳门探索区域继承书制度,按判决类型适配流通路径,提升跨境继承办理效率。

暨南大学法学院郭鹏教授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何不能阻断外国单边数据跨境调取的长臂管辖权》为题作报告。他指出,美欧采用“数据控制者标准”行使数据管辖权,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导致传统国际司法协助模式被规避,单边境外数据调取行为侵害他国司法主权与数据主权。结合微软案、“Syntronic”案,郭鹏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9条、41条的阻断效果有限,存在立法体例缺陷,且41条“存储于中国境内”的表述易被规避。对比欧盟GDPR相关条款,他提出我国不仅需筑牢数据保护“盾牌”,更应构建自身的数据控制者标准管辖权,以主动维护国家利益,应对跨境数据调取中的主权冲突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副秘书长金曦以《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湾区经验与制度输出》为题作报告。她指出,国际仲裁具有一裁终局、全球执行、专家裁判等特点,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核心是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公信力,需长期积累。中国新仲裁法修订后制度已与国际接轨,以贸仲为代表的头部机构涉外案件数量、标的额居全球前列,具备建设基础。同时金曦指出,大湾区应依托“一国两制三法域”优势,通过联动港澳、法院与仲裁机构协作等措施提升竞争力。她强调,公信力打造需靠高标准仲裁员遴选、专业机构管理、先进仲裁规则及裁决质量控制,最终推动中国成为国际仲裁优选地。

下午,年会进入平行论坛研讨环节,设有“联合国80周年的回顾与展望”、“世界贸易组织三十年与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国际争端解决新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型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四个平行论坛,分别在第八教学楼101、102报告厅同步举行,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围绕细分议题展开热烈讨论,相关专家学者对交流研讨进行了评议。

本次年会闭幕式在第八教学楼101报告厅举行,仪式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健男教授主持。

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田泽华总结副教授发言,她指出本次年会由广州商学院承办,离不开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的信任、学校及法学院领导的支持,更要感谢会务组老师、志愿者的辛勤付出,是各方通力合作保障了会议顺利举行。田泽华强调,当下规则面临重塑与挑战,国际法需切实回应社会需求,而非仅停留在文本层面。年会为学术共同体提供了交流平台,助力学科在积累中进步,意义重大。同时,她也诚恳致歉会务可能存在的疏漏,并表示将吸取教训,还呼吁大家持续推进国际法研究与交流,坚守求真、思考的学术初心。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瑶教授总结发言,她指出广东省国际法研究会聚焦法学研究、教育与法治实践,以学术引领服务国家需求。本次年会学术水准颇高,节奏紧凑且让人受益匪浅,既为同行及青年法学人提供了服务与交流平台,也让参与者收获颇丰。年会设四个分论坛,议题兼具时效性与针对性。黄瑶分享了参会启发,强调学者应注重学术说理的专业性,通过严谨研究回应国家战略需求。最后,她特别感谢会务组的辛勤付出,以及各位师生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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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承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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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张亮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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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常务副校长何柏略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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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颜勇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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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肖永平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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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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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商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唐犀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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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吴兴光教授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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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院院长于志宏教授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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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郭萍教授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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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树教授作报告

 深圳大学法学院张淑钿教授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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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法学院郭鹏教授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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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副秘书长金曦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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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红彦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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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梦副教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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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易琪副教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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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虹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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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汤霞副教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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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王柳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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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祥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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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任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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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国别学院(国际关系研究院)王看副教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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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二秀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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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法学院吕国民副教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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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育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国及纽约州律师潘立冬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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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健男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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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田泽华副教授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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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瑶教授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