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18时30分,法学院在八教312举办了博士学术沙龙(第十五期)活动,本次沙龙由夏平博士、王柏涵博士、吴浩博士主讲。来自法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等各学院学生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解决争议乃“法律人”的必备技能。在民法学习中,构建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的学习方法,对于强化法律人处理实例的能力,提升民法教学研究效能及具备民法思维有促进作用。在民商合一体系下,如何学习好商法,构建区别于民法思维的商法思维,显得尤为重要。在刑法学习中,不同的模块须秉持不同的基本立场,通过相关犯罪理论的探讨,有利于刑法思维的培养。
夏博士和大家分享了民法主题“请求权基础思维的运用”。请求权思维是民法学习的主要方法,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串联民法知识,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也可以辅助司法工作者处理具体案件。本次学术沙龙,主题看似专业,却吸引了我校不同专业的学生。夏平博士通过一个个案例,旁征博引,使不同专业的学生更能清晰直观认识到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法律思维的运用。
王博士从法律知识到法律思维的总主题导入,着重讲解在民商合一体系下,商法思维的构建,从商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到商法思维应有别于民法思维的学习。参加本次沙龙活动的同学们用不同专业的视角,积极思考、主动回答问题,师生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吴博士以“华裔女博主新加坡辱骂护士案”为视角,展开对刑法规则的讲解,同时以“破坏交通工具罪”为例,针对刑法之解释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从“孙卓被拐案”切入,说明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以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该有的基本立场,并分析是否应“买卖”同罪的问题。以“死刑犯的人权问题”结束了本环节的内容。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以刑法的三大原则为基础,即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原则及人人平等原则,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帮助学生加深对于刑法原则的理解,旨在引导学生建立良好的刑法学知识体系,同时督促学生逐步形成刑法应有的基本立场。
最后,本次博士沙龙在激烈的讨论中结束,散会后仍有多位同学针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与相关老师咨询、讨论,三位老师分别以民法、商法、刑法的视角就学生的提问一一进行了详细解释。本次沙龙活动使不同专业的同学们拓展了法律视野,广受师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