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2日 星期三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商学文[2017]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团审核、年级初审并公示,拟评选出李景辉·等11名同学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8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以署实名的方式对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 办公室地址:第七教学楼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