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 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商学字[2021]20 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院评审,拟推荐陈海静等74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以署实名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对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
办公室地址:第七教学楼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