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商学院法学院2019届毕业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评优结果公示
日期:2019-03-18 | 点击量: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广商学字[2016]2号)的评优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由法学院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经过班级评优工作小组推荐候选人,再由年级评优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比例或名额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和方法确定拟推荐学校评优人选名单,上报我院评优工作学年评优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法学院拟推荐学校评优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到第七教学楼105向年级辅导员梁嘉仪老师实名反映。(梁嘉仪老师,电话:15625075851)
学习积极分子奖:
丘林富、余豪耿、陈晓静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
吴依乔、郑丽华
广州商学院法学院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