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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青年

关于做好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九届委员会任期将满。为做好学院第十次团员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结合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名额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设委员7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即9名。

二、委员的条件

委员除具备正式代表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对团的工作有热情,在青年中有影响力。

三、委员的产生

1.各团支部提议委员候选人名单。各团支部要广泛征求基层团支部团员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2.各团支部提交候选人名单至院团委。各团支部将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附件)报院团委办公室。

3.酝酿提名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九届委员会根据各团支部报送的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出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时间安排

1.5月23日前,各选举单位(即各团支部)对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酝酿、提名推荐,在此基础上确定委员建议人选,《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详见附件)。

2.5月24日前,各团支部提交《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详见附件)至院团委邮箱fxytwsjc@163.com。

3.5月26日前,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九届委员会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出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规范程序,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选举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要及时向院团委报告,确保我院第十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宇皓、陈心思、张慧云

邮箱:fxytwsjc@163.com

附件: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