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
本专业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探索高素质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合学校法学、国际经济贸易和外语专业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育专业特色,培养具备国际视野、掌握国际经贸规则、熟悉国际法律实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致力于将本专业建设成为省内高校中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专业。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执业能力,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外语能力较好,知识结构合理,职业技能熟练,能够处理跨国商贸纠纷、企业涉外法律事务等各类涉外法律问题,符合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够进入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目标1(价值立场与职业伦理): 培育诚信、契约与合规意识,尊重程序与规则,具备公共精神与家国情怀;在跨境商业语境中,坚持法治底线与职业伦理,能在复杂情境下做出稳健的法律判断。面向国家对外开放与湾区需求,成长为“德法兼修、能上手、可托付”的涉外法治工作者。
培养目标2(规则理解与制度适用):以民商事法律为主干,形成“私法规则—程序机制—国际要素”的知识框架:系统理解民法、合同、商法/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秩序等实体规则,熟悉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管辖与适用;能把抽象规则落到具体交易结构与合规场景,完成条文检索、规范解释与制度比较。
培养目标3(事务办理与争议解决能力):面向真实业务场景,能够完成合同起草与审阅、交易尽调与风险分配、跨文化商务谈判与备选方案设计;掌握证据与程序策略,能在谈判—调解—仲裁/诉讼之间进行成本—收益权衡并制定路径;具备双语法律文书写作与检索能力,能运用数据与合规工具提升办案与项目管理效率。
培养目标4(职业发展与社会服务):具备清晰的职业定位与持续成长能力,能够在政府与司法(含仲裁/调解机构)、企业法务与合规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商协会等单位从事国际商事法务、合规与争议解决等工作;具备团队协作、跨文化沟通与公共表达能力,能够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实践工具与流程,以专业服务回应区域与行业治理需求。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及国际经贸规则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国内法、国际法、外国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各种国际经贸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而言,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思想品德与法治伦理:政治方向正确,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宪法与法律,恪守契约与合规底线,具备职业伦理与学术诚信;关心国家对外开放与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家国情怀与社会责任;在涉外商务场景中坚持诚实信用与程序正义,能够以事实、证据与规则进行可辩护判断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学科知识:系统掌握以民商事法律为主干的知识结构,重点理解民法、合同法、公司与商事、知识产权及反不正当竞争等实体规则;熟悉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的管辖与适用,理解程序机制与救济路径;了解国际经贸实践中的行业规范与惯例;掌握法学研究的规范解释、案例分析与比较法方法,关注相关领域的发展脉络与前沿动态。
3. 应用能力:能够围绕真实业务完成“识别风险—设计交易—解决争议”的全过程处理;胜任合同起草与审阅、尽职调查与风险分配、交易结构与争议解决条款设计;能够开展跨文化商务谈判,提出备选方案并进行成本—时效—风险权衡;能够撰写中英文法律意见、合规建议与争端策略备忘录,并将规则精准落地到具体场景。
4. 创新能力:能够针对国际商事法务中的痛点提出流程改进与制度优化建议;善于将典型条款与审查要点模板化、清单化并形成可复用工具;具备问题意识与批判精神,能够在比较法视角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替代方案;在实践中进行复盘与方法反思,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5. 数智能力:具备数智素养与法律科技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法律与政策数据库完成法规、判例与条约检索并进行引用校核;能够运用办公与数据分析工具进行证据整理、时间线构建与可视化呈现;能够在合规前提下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草拟、比对与校对,并保留方法记录与人工复核,以保证可追溯性与质量控制。
6. 沟通表达:能够以清晰、准确、规范的语言进行口头与书面表达,逻辑严谨、论证有据;具备双语法律文书与商务沟通能力,能面向不同受众(客户、管理层、第三方法律机构)转化与呈现专业意见;在谈判、听证或模拟仲裁等情境中,能够进行有效的陈述、质询与总结。
7. 团队合作与项目管理:重视团队协作,能够在多角色分工中完成计划制定、进度控制与质量把关;具备组织协调与同行评审能力,能够在复杂任务中进行里程碑管理与风险应对;善于复盘总结并推动流程优化与知识沉淀。
8. 国际视野:尊重并理解不同法域与商业文化的差异,具备跨文化沟通与协作能力;了解国际经贸活动中的主要制度安排与惯例,关注数字贸易、绿色合规、供应链治理等全球议题;能够在制度比较与情境分析中提出符合国别与行业特点的合规与治理建议。
9. 学习发展:具有自我规划、自主学习与终身学习能力,能够结合岗位需求持续更新知识与技能;明确职业路径并完成相关资质与能力建设;通过实践课程、实习与项目实践积累经验,形成个人能力证据库,适应高质量就业与持续发展需要。
四、课程体系
(一)主干学科
法学
(二)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I(总论)、刑法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民法II(合同)、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伦理、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国际贸易学、国际经贸实务。
(三)主要实践性课程
社会法律服务、民事法律实务、国际经贸规则实务、法律文书写作、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五、师资队伍
本专业目前设自有教研室1个,含专任教师1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4人,博士5人,硕士11人。本专业专业课同时共享法学院和经济学院部分师资,同时聘请了行业导师与专任教师双师授课。
六、教学条件
本专业共享法学院所有教学条件。第四教学楼208室建有模拟法庭,四政212室建有法学仿真虚拟实验室。与黄埔区司法局合作在校内建立社区矫正基地、社会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黄埔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北区)及中新广州知识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黄埔区委政法委建立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黄埔区服务站;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广州公证处共建法学教育教学基地。与政企合作,建有80多家校外实践基地。
七、专业特色
国际经贸规则专业依托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的厚实基础,立足培养“法律+经贸+外语”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专业课程设置了“专业基础课程+个性化课程+实践实训课程”为一体的课程体系。在传统法学专业理论教学、案例教学的基础上,采取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多元化教学模式,实施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方法。积极推行双语授课,注重提升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积极推行双师授课,常年聘请校外实务专家担任行业导师来校授课,根据学生能力、特长和发展方向进行个性化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实现教学过程与实务过程对接。依托社会法律服务中心,搭建学生志愿者团队,配置双师双能型指导教师团队,学生直接参加法律咨询等真实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了学生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