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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法学专业关于加强学术梯队建设的决定

法律系法学专业关于加强学术梯队建设的决定

(2010年12月)

 

    目前法学专业共有专任教师36人。包括教授5人,副教授6人,讲师18人,助教7人。专业教师中,博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28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以下学位5人,平均年龄为35岁。教育部要求的16门核心课程都配备了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均具备讲师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符合教育部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法学专业决定加强教师教学科研方面的团队建设,在国际经济法方向形成了以吴兴光教授为主的国际经济法学学术梯队,律师实务方向形成了以吴军辉教授为主的律师实务学术梯队,民商法方向形成了以刘冰副教授为主的民商法学术梯队,行政法方向形成了以陈咏梅副教授为主的行政法学术梯队,网络信息法方向形成了以马蓉蓉教授为主的网络信息法学术梯队。

一、学术梯队的组成情况

1.国际经济法方向学术梯队

学科带头人:吴兴光教授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学科专业

1

吴兴光

硕士

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

2

欧洁梅

硕士

讲师

中山大学

法学

3

严婷

硕士

讲师

北方工业大学

法学

4

何艳霞

硕士

助教

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

5

张元

硕士

助教

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

法学

6

邓妩

硕士

助教

福州大学

法学

 

2.律师实务方向学术梯队

学科带头人:吴军辉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学科专业

1

吴军辉

硕士

教授

湘潭大学

法学

2

刘蕾

硕士

讲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3

刘薇

博士

副教授

吉林大学

法学

4

姚静

硕士

讲师

中山大学

法学

5

余晓岚

硕士

讲师

华南师范大学

法学

6

徐柏梅

硕士

校聘讲师

中山大学

法学

7

马向征

硕士

校聘副教授

华南师范大学

法学

 

3.民商法方向学术梯队

学科带头人:刘冰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学科专业

1

刘冰

学士

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

2

周颖

硕士

讲师

中山大学

法学

3

庞静

硕士

讲师

华南师范大学

法学

4

张永奇

硕士

讲师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

5

李先映

硕士

讲师

重庆大学

法学

6

刘芝秀

硕士

讲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

 

4.行政法方向学术梯队

学科带头人:陈咏梅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学科专业

1

陈咏梅

硕士

副教授

中山大学

法学

2

李晟

硕士

讲师

兰州大学

法学

3

朱最新

博士

教授

武汉大学

法学

4

郑毓枫

硕士

讲师

兰州大学

法学

5

李俊丰

硕士

助教

中山大学

法学

6

钟远珊

硕士

助教

华南师范大学

法学

7

吴海岸

硕士

助教

广东商学院

法学

 

5.网络信息法方向梯队

学科带头人:马蓉蓉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学科专业

1

马蓉蓉

硕士

教授

广东省委党校

法学

2

袁青

硕士

讲师

华中师范大学

法学

3

马俊军

硕士

副教授

华中师范大学

法学

4

吴育珊

硕士

副教授

华南师范大学

哲学

5

郝晓云

硕士

讲师

华南师范大学

哲学

6

杨海霞

硕士

讲师

广东商学院

法学

7

夏苗

硕士

助教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

 

二、学术梯队建设的基本目标

1.加强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观念,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以研促教提高教学水平。

2.明确学科研究方向,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鼓励学科带头人组织教师积极主持或参与申报课题研究,未来五年力争获得省级课题1项,校级课题3~5项。学术论文争取达到每年人均公开发表2篇以上,全系于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每年不少于30篇。独着或合着出版的学术着作争取每年出版1部。

三、学术梯队建设的主要措施

1.采取校内外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制定“以老带新”的师资培养方案,通过教研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并开展各项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与实践。通过青年教师优秀课堂教学竞赛,教学能手评比及精品课程建设等措施,切实提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加强教师在职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教师进修班学习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

2.根据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动员组织教师开展具有前瞻性、探索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立项研究。

3.认真抓好国家、省部级课题及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教师申报课题项目提供经验指导和物质帮助。并且配合学院做好申报各类成果奖励的组织工作,对取得成绩的教师予以肯定和鼓励。

4.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具体包括与广州市各民办高校法律系开展交流与合作,合作事项包括教师互相兼课、共同编撰教材、开展科研攻关,以及共同主办全省乃至与全国的法学专业的学术会议等多项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