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关于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决定
为确保法律系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充分调动师生教学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
一、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组成
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文椿
副组长:陈咏梅 陈秀图
成 员:欧洁梅 李晟 袁青 刘蕾 周颖 林婉芳
二、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职责
1.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日历、教案、试卷命题、试卷分析等)、教学内容、教学技巧、课堂气氛、驾驭课堂的能力作为监控内容。
2.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内容的评价标准。
3.以教师、教研室、系为渐进的层级单位,以听课、评课、教学材料的规范与检查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教学质量。
4. 尊重和重视学生的意见,以定期、不定期的师生座谈会、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收集学生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每学期,我们至少召开一次全系学生干部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改进我们的教学工作。我们还开通了主任热线,把主任的电话号码告诉学生,以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联系。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