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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

浅谈案例教学的重要性及在教学中遇到的案例教学难问题的解决

浅谈案例教学的重要性及在教学中遇到的案例教学难问题的解决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陈咏梅

 

一、案例教学的重要性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中案例的运用对于辅助教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并理解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并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些能力是必须的。在教学中,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学生也普遍表示案例教学对帮助他们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无论是从教师教学的角度,还是学生学习的角度,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本人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参考和使用,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某些深刻的案例,还能起到促使学生深入学习和研究的作用。

二、在教学中遇到的案例教学难问题

首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一门实体法与程序法合一的教程,内容繁多,体系繁杂。在教学时间内完成理论教学已有较大难度,能够用于案例教学的时间非常紧迫。以本学期为例,本学期的教学周为18周,去掉十一放假和期中考核的时间,实际的教学周是17周,在17周内完成30章的教学难度非常高,加之学生基础的原因,在教学中确实遇到了很多困难。依照教学进度进行教学,学生普遍反映速度太快,而要细讲理论,案例教学的时间更难以得到保障。

其次,现有的教材偏重理论性的研究,为了体现理论体系的完整性,现有教材大都为大部头的巨着。学生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学习,教师也要花大量的课堂时间进行教学,在这种的情况下,案例教学的时间自然难以保证,学生学起来压力也较大,同时由于教材理论性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难以得到有效的培养。能够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应用性教材,虽然采用了案例教学的模式,但对理论部分只是非常简单的一带而过,甚至不带而过。而离开理论学习谈案例分析无异于“空中阁楼”,对我们的学生尤其如此。

三、对上述问题的努力解决

1.课时紧张,难以保证案例教学的时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人在深研课程和教材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理解程度,在确保学生能够通过自学完成对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将部分内容布置为自学内容,要求学生自学,鼓励学生就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并通过学习指导、课堂提问、案例分析、思考题等方式检查学生的自学效果,以这种方式保证课程的重点和难点能够在课堂上得到细致全面的重点讲述,并保证案例教学的时间。当然,这样的教学模式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教师的压力也更大。

2.针对现有教材在教学中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实际问题,自上学期开始,本人组织了我系的几位老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位具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法学博士,针对我院的教学实际,编写了一部应用型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该教材已经完稿,将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教材总计40万字,远低于现有教材大都6、70万字的规模,更适宜我院的学生。同时,该教材采用了引入专门案例评析的教材模式,以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为主要特点,力求以简洁的文字、实用的案例明确问题、说明法理,各章均按“教学目的与要求” 、“案例评析”、“司法考试试题测试”、“复习思考题”的体例安排,兼顾了理论性与实践应用性。所选择的案例真实、明晰、实用,强调追踪最新立法和司法解释,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应用于教学。我们希望通过该教材在未来教学中的使用,解决学生学习难、理解难的问题,提升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的能力,并对其未来参加司法统一考试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