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
多管齐下开展教学改革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黄为之
本人于2006年7月受聘为增城学院法律系专职教师,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承担法律系2006级国际经济法专业(四个班)和行政法专业(两个班)的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任务,同时担任2006级民商法四班的导师。执教以来,本人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提出的“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改革思路,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探索提高教学质量新路子,全面履行导师和任课教师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履行导师职责,围绕教学改革开展导学工作
从2006年9月开学后,我担任2006级民商法四班的导师,并任民商法专业导师组组长。导师制实施以来我围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导师见面会,激发学生的信心。民商法专业是我系新设置的专业。新生报到开学后,通过向辅导员了解,与学生谈心,了解到学生中普遍存在对前途迷茫、对学校对自身缺乏信心的情况。对此,导师组四位老师多次碰头讨论对策,精心组织导师见面会。见面会上,首先鼓励学生提出目前的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由2005级两位优秀学生介绍自己的成功经验和学习方法。最后各位导师分别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发言:一是介绍我系的师资力量,表明老师们专心教学的拳拳之心,使学生树立学习的信心;二是全面阐述民商法专业的实用性,使学生觉得所学有用武之地;三是向学生说明人生规划的重要性,使学生有学习目标和动力;四是向学生讲授学习方法,使学生尽快完成从中学的被动学习向大学的主动学习转变。导师见面会后,学生普遍反映,大家有了学习的信心、目标和动力,开始逐步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2、细致做好导学工作,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一、二年级的导师工作重点导“学”。因此,本学期我重点开展导学工作。召开民商法四班班会1次,讨论本专业的教学计划,让学生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每门课的课程目标和基本内容,便于他们做好自己的大学学习规划。同时了解全班同学的详细情况,作为今后导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会上还回答了学生学习上的疑难,结合我自己学习法律和从事司法实践工作的经验,向学生详细介绍法律的学习方法,对学生关心的英语学习也提出了建议。召开班干部临时会议1次,要求班干部在学习上起到带头的作用,并处理与学习有关的重大班务1次。利用每周二下午的答疑时间解答学生学习上的疑难,对有考研打算的同学做重点引导。通过导学工作,本学期民商法四班形成了班风正、学风浓的良好局面。
二、以提高学生能力为中心,开展教学改革
本学期,我紧紧围绕学院提出的“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改革思路开展教学工作,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为目标,做了以下工作:
1、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多年的法律学习和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使我明白,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性。因此我认为学院提出的“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改革思路非常切合法律系学生的成长需要。2006年7月上旬接受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任务后,针对中国法制史作为理论课的特点,我开始阅读大量相关书籍和论文资料,编写教学大纲,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为目标制作教案,写作讲义。
2、联系实际,授课生动。中国法制史是一门枯燥的课程,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切入点,紧密联系历史事件和社会现实讲授课本的知识点,不但使课堂生动有趣,更使本课程成为学生理解历史、理解当前我国法制的一把钥匙。
3、以课前提问为手段,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对于低年级的学生来说,重点在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为此,我采取课前提问的方法,促使学生自学。我的具体做法是:首先每堂结束后,布置预习内容;然后在每次课讲解新内容前,就预习的内容点名提问,并针对学生的回答情况当场评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本课程的最后考核得分的一部分;接下来在授课过程中,一边讲解课程内容,一边针对学生在答问过程中的表现,指出学生预习的不足之处,启发学生该如何阅读课文,如何理清作者的思路,如何抓住阅读材料的重点,也就是如何自学。通过课前提问,取得了以下效果:一是得到了对学生平时学习进行评估的依据,便于及时针对学生学习中的困难进行指导;二是促使学生平时学习,根据我的了解以及其他老师的反映,我任课的班级甚至在早读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于朗读英语的同时留出时间读中国法制史;三是迫使学生学会自学,整个学期学生答问正确率逐步提高,有的学生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开始有自己的观点,可见学生的自学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4、恰当安排讨论课,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学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首要在于思维能力的提高。为了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特别是打破中学那种以获得标准答案为学习目标的思维定式,我精心安排了两次讨论课,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讨论课的主题是“对中国法制史上‘铸刑鼎’事件的评价”,对该事件在学术界已有定论,但近年也有学者提出新的见解。我选择了一篇从宪政角度讨论该历史事件的论文,要求学生阅读讨论后,以论文的形式写出自己的见解。随后我对每个学生的论文进行了批改,指出其优点和缺点,给出详细的评语,并利用一次课的时间做了深入讲评。通过该次讨论课,取得以下效果:一是检验了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对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是又一次促进;二是打破了学生过于依赖课本,认为课本唯一正确的思维定式;三是使学生把正在学习的宪法知识与中国法制史知识结合起来,运用多学科的知识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打破他们思维的单一性,启发他们进行综合性的思维。
第二次讨论课的主题是对清末变法中一系列历史事件进行分析评价。我列出六个问题,让学生分组讨论后,安排一次课让大家当堂发言,发表自己的见解。接下来的一次课则由我做详细的点评和讲解。通过该次讨论课,取得以下效果:一是训练了学生运用法学、历史、政治等各科知识进行发散性思维的能力,课后一部分学生深感自己思维的局限性,主动要求我在这方面进行辅导,指导他们进行课外阅读;二是启发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在讨论中,一部分学生开始运用法治的理念和思维分析问题。
三、改革考核方式,开展答疑、指导工作,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
1、改革考核方式,促使学生平时学习。为了促使学生平时学习,根据学院和系里的要求,把学生的总评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部分,其中平时成绩占50%,以课堂答问、平时作业、考勤和期中考试为考核方式,期末考核占50%,以闭卷考试为考核方式。考核方式的改变,使学生不再到期末考前再突击学习,而是开始注重平时学习。
2、安排答疑时间,辅导学生学习。安排每周二下午四点至五点半为固定的答疑时间,此外要求学生有任何学习上的问题,随时向我提问。在答疑过程中,做到不但对学生“授之以鱼”,而且注重对他们“授之以渔”,使他们通过对某一问题的了解学习,培养思维能力,提高学习能力。
3、指导学生参加有关活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除了解答学生的疑难,12月份我还应行政法专业许阳薇等两位同学的要求,指导她们撰写专业论文参加学院的挑战杯论文竞赛。指导她们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法学论文。通过该活动,二位同学不但提高了写作能力,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也有一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