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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

法律系2010年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方案

法律系2010年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方案

(2010年6月)

为深化我系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及课程内容建设,构建与我系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相适应的课程体系,经我系研究讨论,特制订2010年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方案。

一、课程名称

经我系讨论,本年度我系申报刘蕾老师主讲的《经济法》课程,刘冰老师主讲的《婚姻家庭法》列为院级精品课程。

二、课程负责人

1.《经济法》课程负责人:刘蕾(讲师)

成员:周颖(法学硕士研究生,讲师)

袁青(法学硕士研究生,讲师)

2.《婚姻家庭法》课程负责人:刘冰(副教授)

成员:陈文椿(法律系主任,教授)

庞静(法学硕士研究生,讲师)

余晓岚(法学硕士研究生,讲师)

三、建设目标与条件

(一)建设目标

我系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遵循“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课程建设工作,推动用现代教育的观点选择和组织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方式,更新教学手段,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课程考核制度,形成以本科合格课、院级精品课、省级精品课为主体的课程建设体系。

(二)建设条件

1. 《经济法》课程负责人刘蕾老师、《婚姻家庭法》课程负责人刘冰老师是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的教师。

2.申报的课程是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法学类16门核心课程之一,且在我系已开设4年。

3.我系拥有一支满足教学需要、相对稳定且教学整体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

4.该门课程具有完整的教学文件,有建设的良好基础。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教学研究成果突出。

5..我系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四、建设内容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课程由专业理论水平较高、动手能力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加强教学内容建设,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课程与学科专业改革与发展的关系。课程教学内容要实现教学与科研的有效结合,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特别要体现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

3.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能够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教学与管理,建立专门网站(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全校其他课程的建设。

 4.重视教材建设。教材建设要本着“编”与“选”并重的原则。“编”,即自编教材,“选”,即选用国家优秀教材。能否开展自编教材工作,是体现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的一个标志。在选用国家优秀教材的基础上,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鼓励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见习、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时间进度

1.2010年9月中旬系内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上报,并做好相关的通知工作。

2.2010年9月-2009年10月课程负责人筹备上报材料。

3.2010年11月1日前上报我系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4.2010年12月中旬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5.2010年12月1日前做好精品课程资源上网相关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