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落实五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2011年1月)
为贯彻落实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完善体现法学专业办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为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能力培养为中心,按照“一体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措施包括:
(一)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进一步完善法学专业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课程”的设置模式。在缩减课内总学时、减少理论课程的同时,把计算机和英语的知识与能力的训练贯穿四年本科教育阶段。专业课程方面,坚持教育部规定的以十六门核心课程为基础,强化法学基础教育;以专业方向课程为特色强调专业能力培养;以实务课程、见习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为导向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基础教育、特色教育、实践教育相结合的优质课程体系
(二)合理设置方向课程
为实现各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及体现各专业方向的办学特色,五个专业方向分别建立了各自的专业方向课程群。除了设置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本科16门必修的核心课程以外,开设3-5门能体现各专业方向优势、专业特色的课程,并结合办学经验进行调整,侧重培养体现各方向特色的律师能力和人民调解能力。
(三)突出实践教学课程
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置坚持课内课外并重、校内校外结合,形式多样、灵活创新,持续衔接,重点加强学生律师能力和人民调解能力的培养。开设的课程包括暑假见习、毕业实习、实务课程、模拟法庭、人民调解和“周四论坛”等特色课程。继续加强速录课程、法律诊所等实践课程的建设。同时进一步研究和改革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等辅导课程,为有志于继续深造和迈向新台阶的学生提供一个其他高校所没有的平台。
二、建立了符合法学专业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
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一)引进、培养、建设高学历、高职称师资队伍。在鼓励校内教师提升学历、职称的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根据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形成以专业建设负责人为主,各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为辅的学科建设领导团队。
(二)重视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采取校内外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制定“以老带新”的师资培养方案,通过教研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并开展各项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与实践。通过青年教师优秀课堂教学竞赛,教学能手评比及精品课程建设等措施,切实提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加强教师在职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教师进修班学习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
三、构建体现自己办学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
(一)建立课程负责人责任制。专业核心课程设置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课程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及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应用,提出本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完善教研室双重管理机制,以及通过说课听课评课和教研活动机制,普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达到合格课程目标要求。
(三)完善激励和帮助机制支持教师在合格课程基础上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
(四)拓宽渠道,与司法机关、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产学研结合支持开发具有品牌性质的实践教学课程。
四、深化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
确立和深化“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特色教学的教学改革,以优质教学质量获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是本专业教学改革的方向。教学改革措施包括:
(一)深化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运用,强调专业知识与能力培养并重的教学方法,以体现教学成果。
(二)强调实践教学在教学中的不可或缺性,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特色教育。
(三)进行体现素质教育与能力培养成果的考试制度改革,将考试作为教学质量提高和保障的有效组成部分。试题紧密联系实际,并向司法考试靠拢。法学必修课程考试的主要形式为闭卷笔试,除传统的笔试考试方式外,可采用多种测试方式,如开卷考试、口试、案例分析、写小型论文、模似诉讼等形式。
(四)不断改革论文写作和指导制度,创新论文写作和指导模式,提高学生的概括能力和写作能力。有鉴于本系教师队伍年轻,相关经验尚浅的客观现状,我系建立了严格的论文质量保证机制。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承担论文质量把关的工作。所有开题报告和论文均由专业负责人、主任最后审定,在保障论文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的同时,在系里形成老师指导学生,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又对青年教师进行了手把手的传、帮、带,为我系青年教师的成长以及论文指导工作的规范性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继续推行并完善导师制,把导师制与论文指导相结合,由导师直接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形成一二年级导学、三四年级导研的毕业论文指导的连续机制,保证学生学习、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连续性和教师教学、指导的效果性。
五、完善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健全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如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师生座谈会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师课堂教学考核制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制度等。
(二)健全和完善相关教学文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不断完善教学大纲;编制一套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教学日历;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资料,认真积累使用过的教材、教学总结、学生成绩及教师历年任课、带队实习等资料;建立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方面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辅导资料。
(三)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健全题库、试卷库,逐步实行教考分离。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健全试卷档案,做好试卷质量分析,进一步做好教学文件档案工作。
(四)严格教师工作量考核工作,将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相结合,进行定量性考评。形成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推广教学改革的优秀经验,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六、改善符合法学专业教学要求的教学条件
(一)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设施的建设,加大添置、更新教学设备的投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更新教学软硬件;提高实践教学比重,提高实践教学设施的利用率。
(二)加大专业图书资料建设力度,购入一定数量的工具书和新版专业图书,提高教学资料的经费投入,逐年扩大图书购置费,加快图书资料室信息化建设。
(三)加快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在校内外原有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增加校外实习基地的数量,并加强对实践教学设备和实习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提高实验教学和教学实习的效果。
七、促进教研科研建设
(一)根据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动员组织教师开展具有前瞻性、探索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立项研究。
(二)认真抓好国家、省部级课题及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教师申报课题项目提供经验指导和物质帮助。并且配合学院做好申报各类成果奖励的组织工作,对取得成绩的教师予以肯定和鼓励。
(三)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具体包括与广州市各民办高校法律系开展交流与合作,合作事项包括教师互相兼课、共同编撰教材、开展科研攻关,以及共同主办全省乃至与全国的法学专业的学术会议等多项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