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法学专业特色建设方案
(2010年12月)
一、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特色
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的特色是:着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律师能力和人民调解能力。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法学专业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以培养和提高律师能力和人民调解能力为特色,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与专业英语能力,能满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基层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法律人才。
二、提出培养和提高这两个能力为我系专业特色建设的理由
我们法律系法学专业之所以着重提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律师能力和人民调解能力为我系专业建设的特色,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符合我们学生的实际需要;二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普通公办高校培养的是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主要面向司法部门和高等院校,而我们民办院校法律系要生存和发展,只能面向他们不尚未能关注的领域,凭我们自己能力去艰苦的奋斗。我们的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资格后,就可以当律师,进而还可以向司法部门发展,这几年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经验。再是我国的人民调解法颁布后,给我们民办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开辟了很大的空间,而我们系在这方面又有着很大的优势,包括我们早已开设了这门课程,以及有省司法厅和律师所的人脉关系,因此,我们提出培养和提高这两个能力作为我系专业建设的特色是有充分理由的。
三、专业建设特色与我系五个专业方向的关系
律师能力与人民调解能力对每个学生来说并不是对所有法律领域都能全面驾驭的,而是要有所侧重,而我们五个专业方向(国际经济法、律师实务、民商法、行政法、网络信息法),就是每个学生两个能力提高的侧重点。
四、具体措施
(一)搞好16门主干课的教学,突出我们的特色,为提高两个能力打下基础;
(二)发挥实践优势,搞好实践课教学。(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以及律师所是我们搞好实践教学,提高两个能力的可靠阵地);
(三)把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的要求和司法部的实际要求相结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包括考试制度的改革;
(四)加强人民调解实验室的建设,成立系里的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加强对国家司法考试问题的研究;
(五)抓紧师资队伍的培养,特别是律师业务及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培训,以适应我系专业建设的需要;
(六)抓好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法律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