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院目前的考试方法,在每个学期的期中、期末先后安排两次闭卷考试,对促进学生的学习,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学生的法律课程成绩,是根据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结合平时成绩评定的(一般是期中考占本课程成绩的 20 %,期末考占 60 %,平时成绩 20 %)。学生在期中、期末先后两次突击复习本课程的原因即在于此。虽然平时成绩占据一定份额,但如何估算平时成绩,如何将平时成绩量化,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如果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多次测试以评定学生成绩,那么,就可以促使学生在平时抓紧学习本课程,而不敢有所懈。因此,本人就平时成绩的评定提出以下方案:
第一,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经常通过提问的办法,检查学生日常的学习情况。提问的范围,应当包括教材和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在校、系图书馆、资料室的有关图书足资学生借阅的条件下,也应当适当地把要求学生阅读课外参考书的一些内容,划入提问的范围。为使学生重视课堂提问,每次提问后教师都应根据学生答题的情况评定成绩。
第二,教师在一学期里,可以安排若干次的随堂短时间考试。例如,当讲授完一章的内容后,可以拿出20分钟左右的时间,对这一章的内容进行考试。可以出1个问答题(论述题),或2、3个简答题,或3、4个名词解释。总之,在试题的类型、难度、数量及考试的时间等方面,都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而机动掌握。每次随堂考试都应评定成绩。
第三,教师在一学期里,可以开展若干次课堂讨论,要求每个学生事先都要写出书面发言稿,到时都要在课堂上发言。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稿及临场参与讨论的情况,给予评定成绩。
这样,当一个学期结束后,每一个学生都分别有若干次课堂提问、随堂考试、课堂讨论的成绩。教师须首先算出他们每个人这几部分成绩中每一部分的平均成绩,然后再把平均成绩各按一定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就各部分成绩所占的比重来说,我认为,课堂提问和课堂讨论的成绩宜各占30%;随堂考试的成绩以占40%为宜。
通过以上途径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有以下好处。
第一,促使学生在平时就必须抓紧本课程的学习,不能靠临时突击而蒙混过关了。只要坚持这样去做,学生就会逐渐合理地分配各门课程的课外学习时间,不至于出现在法律课开始授课前夕,还有不少学生捧着其它课程的教材朗读不已的现象。
第二,促使学生不但要复习教材和课堂笔记,而且要阅读课外参考书。这既有利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又有利于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并促进自学良好风气的形成。
第三,促使学生更加认真地对待课堂讨论,努力撰写发言稿并积极参予讨论,踊跃发言。这对于磨炼学生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也为学生在今后学习各专业法律课程、撰写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
此外,这样做也能促使任课教师加大对本课程的投入。因为学生知识面拓宽了,又经常进行课堂讨论,思想往往比较活跃,较易于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任课教师若不加强自身的科研工作,就难以令学生满意。当然,与此相应,学校有关部门在制定、修改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时,也应当把这个情况考虑进去,科学地认定“平时成绩”,以提高教师投身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