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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行企合作

法学院与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3月21日,我校法学院院长赵家琪、党总支书记陈秀图、院长助理唐犀前往佛山,与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戴学雷、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主任何万龙、高级合伙人黄邵仁、李小军、谢晓阳、徐隆忠,及部分学生代表。
  何万龙向赵家琪一行详细介绍了律所的基本情况,非常欢迎我校与律所合作共建,加强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实现资源共享。黄绍仁作为律所党支部书记介绍了律所的党建情况,表示以后将与法学院党支部加强联系,探索党建工作对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意义。
  赵家琪感谢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对我校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大力支持。他详细介绍了我校的办学背景和发展历程,指出法学院在校企合作、校政合作方面一直投入大量精力,为学生实践教学拓展道路。律所和学校的合作有利于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为学院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助力。
  戴学雷代表司法局祝贺广州商学院与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签约,希望双方合作顺利,取得丰硕成果,促进佛山的法制建设。
  学生代表邓境玉汇报了自己在律所实习期间的所见所得,感谢律所提供的实习机会和帮助,也感谢学院为学生的职前教育所做的努力。
  此次签约是法学院在实践教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进一步努力的成果。法学院计划在广东各地级市建立起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网络,以便各地学生能在法学院的统一组织下完成集中实习,进一步提升学校品牌和声誉。

授予牌匾
 

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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