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10级(含11级)
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
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争创一流业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必备品质,因此,为切实做好群众评议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法律系10级(含11级)党支部于2月27日中午12:15分在教学楼D2-104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大会,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仁瀞同志主持。
按照群众评议要求,党支部统一制定群众评议工作的规范表格,细化评议内容,把开展群众评议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结合起来。会议开始,党支部书记张仁瀞同志依据各党员同志提交的个人评价报告,及综合其平时表现对每位党员同志单独逐个进行如实介绍,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同志予以表扬,对工作完成善有欠缺的,要求其做好本职工作并加强自身锻炼。与此同时,张仁瀞还强调新老党员之间必须多交流、相互鞭策,从而更好的为同学服务。群众代表在认真的听取党支部书记张仁瀞同志对各党员同志的点评后,庄重而严肃的填写了关于对法律系群众评议工作的规范表格,同时也实事求是地对各位党员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建议,加强了党员跟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
会议接近尾声,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创先争优”活动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创先争优意识,因而,各党员同志更因重视“创先争优”活动,使之成为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
张仁瀞同志主持本次会议
群众代表认真填写评议相关表格